前言:美容主诊医师备案,变更新增执业范围
《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原则和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国家卫生委员会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总结诊所发展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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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包括正文的四个部分和附录:
第一部分:一般规则。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诊所的定义和适用范围,明确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的权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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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归档。明确了设立诊所所需的条件、归档所需的材料和归档流程,提出了需要向原归档机构重新归档的情况,以及诊所开展诊断和治疗活动应遵循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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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监督管理。细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提出现场核查,对辖区内的诊所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信息监督要求,自新设立的诊所出具诊所备案证明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明确了取消诊所备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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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附件。统一规定了诊所备案信息表和诊所备案凭证的样式;明确了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诊所直接备案,过渡期为一年;明确了中外合资诊所和合作诊所的管理,香港、澳门和台湾的资本诊所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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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医学对口升学考试培训+代报名;
山东春考考试培训+代报名;
2.主治医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主管药师等中级职称考试代报名;
主要解决注册年限不够,无shebao,无规培,学分不够等问题;
护士资格证,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康复治疗资格证考试代报名;
3、(中医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代报名;
4.医师/护士资格证首次注册,延期注册,过期激活;
5.医师执业范围变更或增加;
6.公立三甲医院进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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